聯邦投資移民計劃
企业移民
自雇移民
联邦技术移民
魁北克省投资移民计划
省政府提名计划
家庭团聚
海外升学
劳工签证
聯邦投資移民計劃
- 家庭资产净值达80万加元;
- 具管理经验,即在申请移民前5年至移民批出期间,曾成功地管理丶控制及带领一所企
业或管理至少5名全职员工;
投资形式
(A) 投资40万加元到一个加拿大移民局认可之基金,而政府保证在投资期满5年後获发还
该款项;
(B) 以贷款形式办理,约需12万加元,无资金发还;
- 无语言丶年龄及学历要求;
- 不须直接参与投资计划的行政管理,并可居住於加国内的任何省份。
企业移民
- 家庭资产净值达30万加元;
- 须证明具謍商经验,即在申请移民前5年至移民批出期间,至少有两年经营及控制一所
企业之经验;
- 申请人须证实他们有意向及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丶收购或投资一所 企业,并管理有关
业务;
- 最少聘請一位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;
- 在抵達加拿大兩年內,必要開始該企業。
自雇移民
- 个人资产净值达5-10万加元;
- 具良好英语能力;
- 须向移民官证明自己是成功的专业人士,例如作家丶艺术家或音乐家;
- 须向移民官证明自己能讣加拿大成功创立业务。
联邦技术移民
- 没有资产限制;
- 申请采用评分制度,申请人需於100分满分的计分表中获得67分或以上;
- 申请人需以其个人所从事之职业或专长作为申请条件。
魁北克省投资移民计划
- 家庭资产净值达80万加元; - 具管理经验,即在申请移民前5年至移民批出期间,曾成
功地管理丶 控制及带领一所企业或管理至少5名全职员工;
投资形式:
(A) 投资40万加元到一个加拿大移民局认可之基金,而政府保证在投资期满5年後获发还
该款项;
(B) 以贷款形式办理,约需12万加元,无资金发还;
- 无语言丶年龄及学历要求;
- 不须直接参与投资计划的行政管理,并可居住於加国内的任何省份。
省政府提名计划
(I) 爱德华皇子省 (PEI) 省政府提名商业移民计划个人资产值达40万加元;
- 於100分为满分之计分表中获得50分或以上;
-须具4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及高中学历;
- 需到爱德华皇子省考察及会见当地移民官;
- 面试通过後,须在该省投资11万加元及2万5千加元作为担保金并暂存爱德华皇子省政
府,待获移民签证後到该省居往满1年便可获发还该担保金;
- 倘英文程度未达可沟通水平,需额外将2万元担保金存入省政府,待获得移民签证後到
该省学习英语,1年後英语程度达可沟通之水平时便可获发还该担保金;
- 当申请被爱德华皇子省政府接纳後,省政府将提名申请人及其家人向加拿大联邦移民
局申请永久居民身份。
(II) 曼尼托巴省 (Manitoba) 政府提名商业移民计划
- 个人资产值达35万加元;
- 无语言及学历限制;
- 须具最少3年从商或管理之经验;
- 申请获批准後须在该省投资15万加元以上予曼尼托巴省政府认可的企业
(III) 纽宾士域省 (New Brunswick)政府提名商业移民计划
- 个人资产值达35万加元;
- 於100分为满分之计分表中获得50分或以上;
- 年龄25-60年岁;
- 具基本英语能力及高中以上学历;
- 须具最少5年内最少3年从商或管理之经验;
- 需到纽宾士域省实地考察;
- 申请获批准後须在该省投资12万加元予纽宾士域省省政府认可的企业。
家庭团聚
凡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,年满19岁,并居住在加拿大境内,即有资格替近亲申请移
民,而亲属移民又分为家庭类别:
- 配偶及未婚夫妻
- 父母丶祖父母
- 兄弟姊妹丶侄丶甥丶孙子女(必须为孤儿丶未婚及未满十九岁)
- 合法收养的子女
海外升学
劳工签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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